宋代,有一位名为田登的人,平时与人交往甚是挑剔且刻薄。后来,他当上了郡守,架子变得更大,脾气也越发嚣张,在百姓面前更加显摆。他最忌讳他人提及自己的名字,而且凡是与“登”字同音的词,都要换个说法。例如,“蹬”只能说成“跳”,“登高”则要用“上高”。就连老百姓常用的“灯”,都得改称为“火”。谁若是一时失言提到“灯”,那可就倒霉了,少不得遭受一顿暴打;如果碰巧田大人心情不佳,那可能还会被罚款或解职。当时的百姓,以及他的下属们都因此吃了不少苦头。

  元宵节时,根据老规矩要闹花灯,州府下令可以放焰火三天。然而他的手下怎么敢在公告里写“放灯”?思来想去,只能换成:“郡守传令,按传统习惯,州内放火三日。”

  广告牌竖好后,高悬于繁华街头,路过的百姓围住它,纷纷议论。有些人嘲弄道:州官可以放火,百姓却不能点光明。

  这原本只是统治者专横行径的小插曲,却被百姓拿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作双关语,讽刺他们无视法律、恣意妄为的行为。而老百姓正当的举动也是屡遭限制和刁难。

  北宋时期,一位太守叫田登,为人十分狭隘,执掌权力极为专横。由于他的名字是“登”,州内百姓自此不得说任何与“登”同音的字。这背后的原因令人哭笑不得……

  蒲田村,一个风景如画、水土丰腴的小村庄,大多数地区归村里的富豪“田百万”所有。这个老地主虽拥有万顷良田,但无儿无女。于是,他花重金请风水师傅卜卦。到了四十岁时,终于喜得贵子,倍加宠爱,算命之人更是预告:“晚年得子,必升官进爵,财源广进。”父亲便为他取名“田登”,以求早日辉煌。

  田登乃早产之子,身体矮胖,脑袋大,两只微小的眼睛紧缩在一起。自幼顽皮捣蛋,又因出身富贵,总是欺负其他小孩,不幸的是,小朋友们常拿“凳子”嘲笑他。他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,于是向父亲抱怨:“大家都说我像‘凳子’,等我长大做官之后,定要让人人不得再提这个字。”

  他当上官后,直接禁止百姓提及与“登”同音的字,甚至要用别的字替代——花园里的灯心草称作开心草,灯台、灯罩、灯笼得称呼亮托、遮光、路照,外出坐车必须称为驾车,就连赞美田登的“登峰造极”,也得说成“爬峰造极”……

  谁若触犯了这一禁忌,便会被指控“侮辱地方官员”,轻则挨板子,重则入狱。

  某日,田登正在公堂审理事务,一个仆人被衙役押上法庭,扑通跪地,急声辩白:“冤屈啊!太守大人,我今天并未做错什么,只是在拂晓时分去厅前关灯,不知犯了何罪,竟然被衙役踢了一脚,差点摔下凳子!”田登听后勃然大怒,立刻下令把仆人绑住,吼道:“大胆刁民,竟敢冒犯我的忌讳,还无所畏惧,拉出去,赏五十大板!”

  于是,自那以后,没有人敢公开提起他的名字了……

  一年一度的元宵节即将来临,一般情况下,州里会持续放灯三天以示庆祝,相关的告示也由衙役贴出,让百姓准时观灯。

  此次负责发布告示的小官感到难以应对,用“灯”字会撞上太守的忌讳,而不用又无法表达准确。经过沉思,他灵机一动,将“灯”字改为“火”,于是告示上写道: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”。

  告示张贴后,看到的人惊恐不已,尤其是外地游客,更搞不清楚事情真相,担心官府要在城里纵火,纷纷收拾东西准备逃离。当地百姓对于田登的蛮横早已愤慨,这次见到官方的告示,更是气愤填膺。

  于是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这一典故便留传至今……